今天,雕塑作為一種藝術被人們熟知,最初雕塑并不是作為藝術而存在,它由人類最原始的活動而來,隨著文明發展逐漸成為藝術門類之一。在當今物質文明高速發展的背景下,科學技術所帶來的巨大益處促成了人們對實用的追求,雕塑更多地被作為工具性而存在,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其作為藝術而言的純粹性與精神性。 本文通過解析“雕塑如何成為藝術?”、“如何體現精神?”,提出其純粹意義的必要性。對“雕塑如何成為藝術?”,文中主要采用研究歷史的方法,以人的發展史為中心,從“人”的起源及其發展入手,通過人的存在方式來分析藝術與雕塑的存在方式。文中將人的發展分為自然、社會、文化三個時期。在自然時期,人為生物性存在,此期藝術為萌芽狀態,體現為粗糙的集體舞蹈和笨拙的刻畫,雕塑也潛存在諸如石頭、木頭這樣的材料中,為物的存在。在社會時期,人進步為功能性存在,此期藝術發展為技藝,以實用為主,雕塑作為一種技藝方法為工具性的存在。到了文化時期,人已經是文化性存在,也是思想性存在、精神性存在,藝術的存在不再以實用為主,而是表現美和美以外的純粹的“實在”,人之為“人”使人的存在具有了“絕對”意義,也使雕塑的存在具有了“純粹”意義。雕塑不再為了實用而作為工具性的存在,它有了非實用的、純粹的意義,從而成為了藝術品,雕塑成為藝術。對“如何體現精神?”主要是運用思維方法和案例研究方法來論證說明,精神為意志力的體現,在實踐中表現為遵從法則。它可以給出絕對的、無條件的命令,從而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。在藝術實踐中,純粹可以使雕塑家的行為不受經驗因素的干擾,拒絕誘惑、克服困難,以堅持對藝術理想的追求,因此具有精神的體現。